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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出现重复到账怎么办?要退还吗

发布日期:2023-01-30 09:29 浏览次数:
第三方支付机构资 金结算重复到账事件屡发,每一次重复到账都给涉及的支付机构带来极大负面影响,甚至是巨额资金损失。
我们看一个案例,2022年9月,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 中汇支付因重复到账起诉某商户不当得利 2.8万元,最终 中汇胜诉

POS机出现重复到账怎么办?要退还吗(图1)


案子原告为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简称“中汇支付”),被告是中汇支付的一名商户。


原告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欠款28861.55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诉讼中的各项费用。


事实和理由:2018年8月17日,由于原告疏忽误将钱款28861.55元汇至被告银行账户,上述汇款并非基于原告主管意愿及义务,原告向被告经多次催要未果,据此呈诉。


在这次案件中,根据原、被告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经法院审理认定的事实同原告诉称的事实一致。以上事实由原告营业执照、被告身份证、电子回单等证据予以证实。


最终法院认为,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遭受损失。其构成要件应包括享有利益、致人损害、享有利益和致人损害有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上的原因。本案中,原告因系统故障于2018年8月17日误将钱款28861.55元汇至被告银行账户,被告无法律上的原因占有该笔款项,故原告请求返还该笔款项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28861.5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2元,减半收取计261元,由被告负担。


据悉,2018年中汇支付有大量商户在当天收到了两倍甚至三倍的重复到账资金,中汇支付当天重复打款 3.6亿,中汇支付也因此受到重创,此后在支付市场几乎销声匿迹了。
重复结算的款项再要回来就比较难了,于是中汇支付这些年来只好混迹于各地方法院,以起诉被重复打款的商户,追回“不当得利”。 
也许会有人产生疑问,这么大而且有着丰富经验的的支付公司,怎么会出现重复打款这么低级的错误?其实, 清结算数据在传输发送时如果出现网络延迟等原因确实有可能出现差错的。如果因支付机构系统故障导致商户重复结算,商户拒不退还重复到账部分的资金, 商户必定是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因为就司法案例实践来说,可遵从以下三类法律条款:
1、恶意占有;
2、不当得利;
3、属于恶意占有,应当返还不当得利,数额较大的涉嫌侵占罪
一般情况, 一旦出现重复到账,支付机构会在第一时间报案并申请紧急止付。
据了解,支付公司报案后,商户POS机具所绑定的结算卡发卡行,一般会 将用户结算卡冻结3日不等,以协助支付公司要回重复结算款项。如果商户拒不退回不当得利,支付公司起诉的话胜诉率非常高。但是,对于支付公司来说,一个个去起诉全国各地的商户,费时又费力,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所以,以往的案例看来,确实有些资金并未追回。对于重复到账金额不大的,对支付公司影响尚小,不至于是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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